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节假日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焦点之一,不少代表委员建议,把国家宪法日、元宵节设为国家法定假日。话题一出,立即引起媒体及网民热议。 基于元宵节为中国传统佳节,民众也多期望增加假日提升幸福感,因此,在“元宵节设为法定假日”的讨论中,网民同媒体评论几乎呈现了一边倒的支持。《深圳侨报》发表文章“元宵节放假建议乃民心所向”,《北方新报》刊文“元宵节‘闹’放假是好事”。称此举有利于弘扬传统文化,提升公众幸福指数,激发民族心理认同。 而把国家宪法日设为法定假日的讨论中,则有两种声音。部分媒体对“宪法日设为法定假期”表示支持,并认为民众能品尝到宪法的“甜味”,宪法自然不会被忘记。同时另有媒体对此发出不同声音,《法制日报》评论“放假的宪法日难当法治之重”,《新京报》刊文“宪法日该不该放假?”,认为某种意义上讲,放假实际上是对宪法日重要性的一种弱化。网友“刘少华”认为,国家宪法日设为法定假日,则意味着宪法日和休息等同起来,很可能会造成公民的休假意愿大于学习宪法意愿的尴尬局面。 或许放假休息能制造出节日的氛围,但令人怀疑的是,一边倒的支持并不等于正确和科学,传承传统文化和对宪法日的重视就是否必须依靠放假来实现?法定假日的设定会对交通运输、旅游业、企业成本等多方面产生影响,民心不可违背,但科学设立国家法定假日,才是顺民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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