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98|回复: 2

探索绿色网吧经营之路

 关闭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77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09-9-1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来到昆明一家连锁网吧,一进门就看到十多个小学生在津津有味地上网。未成年人怎么能进入网吧?原来这家网吧早在2007年末就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开辟了绿色上网专区,专门对未成年人开放。记者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了解到,除云南外,上海、江苏、四川、湖南等多个省市也有这种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绿色网吧。  其实绿色网吧的概念并不新鲜。2004年,有关部门就开始在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的基础上,主动设立可供青少年上网的、与成人网吧相区分的绿色网吧、阳光网吧。当时这些绿色网吧几乎全由政府出资,是非营业性的,未成年人可以凭学生证免费上网,一时引起社会各界好评。但这种绿色网吧很快陷入尴尬的境地:不断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给政府造成负担,覆盖率有限;大部分公益网吧设备较为老旧,规模也较小,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公益网吧多设在学校、图书馆等场所,上网不方便,网络内容也不够丰富,很难吸引学生。针对这些困难,地方政府开始考虑将建立绿色网吧的相关责任移交一部分给网络经营场所,逐渐批准部分管理规范、经营情况良好的营业性网吧建立绿色上网专区,由此才出现了记者此前看到的一幕。
  网吧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能够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吗?记者从地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网吧经营者那里了解到,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由网络管理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营业场所的日常经营情况和经营地点进行严格考核,把好头关;对于考察合格,批准成立绿色专区的网吧认真监管、及时反馈。其次,网吧经营者主动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2-3个小时后电脑自动关闭;使用先进的屏蔽技术,过滤不良信息和网站;与学生家长和学校通过短信及时沟通,确保学生上网时,家长能在第一时间知晓。记者走访了几家绿色连锁网吧,发现这些网吧无论是上网环境还是计算机软、硬件配置都让学生比较满意。为了丰富学生的上网内容,经营者还聘请专业人员每隔几十分钟就给学生们讲一些计算机常识,寓教于乐。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正计划和动漫公司合作,建立专门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网站。
  记者在网吧内随机采访几位学生和陪同前来的家长。一位学生家长说,“其实我们家有电脑,但是总不能‘监视’孩子上网,倒不如让孩子来这儿更省心。”几位正在兴致勃勃地玩益智游戏的学生告诉记者,这里离他们家很近,所以他们经常结伴来上网,比一个人在家上网热闹多了。
虽然得到了大部分学生、家长的肯定,绿色网吧的经营和推广却并非易事。
  推广难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
  虽然这种由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然而推广起来却很艰难,首要的问题便是资金。
  记者采访了几家绿色网吧的经营者,他们普遍表示,虽然目前的运营情况看似良好,但实际一直处于不盈利甚至亏损的状态。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说,“我是商人,但是在取得一定成就后也希望回馈社会。我们主动申请开设绿色上网专区,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对社会的回馈,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并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重新树立起网吧行业的正面形象,给社会带来好的影响。所以现在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收费大概是成年人的一半,但绿色上网专区运营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网吧,长此下去当然难以为继。”成都一家网吧经营者则明确地表示,“我想参与这种尝试和建设,树立自身的品牌和形象。就企业发展而言,我当然更希望绿色网吧能够规范地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资金缺乏无疑是一个关键缺口,我们一直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关注和扶持,共同谋求发展。”
  而对于迟迟没有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的地方来说,资金缺乏更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
  记者从吉林市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那里了解到,尽管吉林省大力推广建立绿色连锁网吧,但目前吉林市还没有一家绿色网吧,首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缺乏。绿色网吧对设备、运营和管理的要求要比普通网吧高得多,资金投入多,但是它面向的却是没有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这要求网吧经营者少收甚至不收费,因而它的开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公益心和责任心。然而目前吉林市网吧收费已经很低,大概在一元左右,能够维持网吧的正常运转已经很不容易。企业资金力量不强,经营者当然不愿意承担开设绿色网吧的重任。因此,尽管社会需求很高,绿色网吧的推广还有待时机。
  长沙是国内较早一批开设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城市,记者采访了长沙市文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要因地制宜,并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推广。
法律保障经营者尤为关注
  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但对绿色网吧的经营和发展,管理者和经营者更加关心的是法律问题。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由个体或单位经营的绿色网吧也是营业场所,这是否与条例规定相矛盾呢?
  成都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坦言,现在营业性绿色网吧尚处于试点阶段,有政府的批准;一旦试点工作结束,绿色网吧的经营又与《条例》矛盾,那真不知该何去何从。昆明一家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绿色网吧的建立是经过地方政府部门许可并受其严格监管的,就现阶段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担心法律问题,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说,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是他们最大的困扰。“我们力求将各种隐患降到最低,营业至今从未受到一起投诉,发生一起事故。这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但要发展下去必然需要得到法律明确的认可,这是我们最大的困扰。如果没有法律保障,即使有足够的发展资金,也必然举步维艰。”
  经营绿色网吧是否与法律规定矛盾?绿色网吧有无法律保障?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的专家,他们普遍认为营业性质的绿色网吧与《条例》之间并不矛盾。
  中青网协主任邵德海说,《条例》意在“堵”,而绿色网吧意在“疏”;在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方面,二者并非矛盾而是互补。同时,他表示在《条例》出台已七年后的今天,家长和社会对网吧和网络游戏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更多解决或减轻网瘾的办法,政府部门也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法规和管理措施。在这种有利环境下,应对条例进行适当的修改,有条件地对未成年人开放,或者出台新的法规鼓励建设专门服务于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博士郭开元则认为,绿色网吧与一般的营业场有所不同,应区别对待。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规定采取了堵疏结合的办法。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这一规定实则将绿色网吧与营业性网吧予以区别,因此对于绿色网吧的管理不适用《条例》。
  专家们的话或许可以减少网吧经营者的顾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律保障的问题,还有待经营者、管理者、立法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目前绿色网吧的发展,邵德海也给出建议。
  他说,绿色网吧是一个面对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走市场不能脱离这一主线,这就要求经营者一方面要有合理的收费政策,一方面要寓教于乐。网吧内容和上网制度的管理,要严格且合理,以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还要做好社会救济以及学校、网吧间的联动。对于沉迷于网络的孩子,网吧业主应该及时联系社会救助机构参与其中,帮助其摆脱网瘾;条件较好的网吧,还可以与一些学校互动,既能够提供较好的网络教育资源,又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PCOS系统下载站:http://zhuangji.wang

签到天数: 77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09-9-1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探索绿色网吧经营之路

近日,记者来到昆明一家连锁网吧,一进门就看到十多个小学生在津津有味地上网。未成年人怎么能进入网吧?原来这家网吧早在2007年末就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开辟了绿色上网专区,专门对未成年人开放。记者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了解到,除云南外,上海、江苏、四川、湖南等多个省市也有这种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绿色网吧。  其实绿色网吧的概念并不新鲜。2004年,有关部门就开始在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的基础上,主动设立可供青少年上网的、与成人网吧相区分的绿色网吧、阳光网吧。当时这些绿色网吧几乎全由政府出资,是非营业性的,未成年人可以凭学生证免费上网,一时引起社会各界好评。但这种绿色网吧很快陷入尴尬的境地:不断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给政府造成负担,覆盖率有限;大部分公益网吧设备较为老旧,规模也较小,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公益网吧多设在学校、图书馆等场所,上网不方便,网络内容也不够丰富,很难吸引学生。针对这些困难,地方政府开始考虑将建立绿色网吧的相关责任移交一部分给网络经营场所,逐渐批准部分管理规范、经营情况良好的营业性网吧建立绿色上网专区,由此才出现了记者此前看到的一幕。
  网吧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能够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吗?记者从地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网吧经营者那里了解到,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由网络管理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营业场所的日常经营情况和经营地点进行严格考核,把好头关;对于考察合格,批准成立绿色专区的网吧认真监管、及时反馈。其次,网吧经营者主动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2-3个小时后电脑自动关闭;使用先进的屏蔽技术,过滤不良信息和网站;与学生家长和学校通过短信及时沟通,确保学生上网时,家长能在第一时间知晓。记者走访了几家绿色连锁网吧,发现这些网吧无论是上网环境还是计算机软、硬件配置都让学生比较满意。为了丰富学生的上网内容,经营者还聘请专业人员每隔几十分钟就给学生们讲一些计算机常识,寓教于乐。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正计划和动漫公司合作,建立专门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网站。
  记者在网吧内随机采访几位学生和陪同前来的家长。一位学生家长说,“其实我们家有电脑,但是总不能‘监视’孩子上网,倒不如让孩子来这儿更省心。”几位正在兴致勃勃地玩益智游戏的学生告诉记者,这里离他们家很近,所以他们经常结伴来上网,比一个人在家上网热闹多了。
虽然得到了大部分学生、家长的肯定,绿色网吧的经营和推广却并非易事。
  推广难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
  虽然这种由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然而推广起来却很艰难,首要的问题便是资金。
  记者采访了几家绿色网吧的经营者,他们普遍表示,虽然目前的运营情况看似良好,但实际一直处于不盈利甚至亏损的状态。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说,“我是商人,但是在取得一定成就后也希望回馈社会。我们主动申请开设绿色上网专区,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对社会的回馈,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并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重新树立起网吧行业的正面形象,给社会带来好的影响。所以现在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收费大概是成年人的一半,但绿色上网专区运营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网吧,长此下去当然难以为继。”成都一家网吧经营者则明确地表示,“我想参与这种尝试和建设,树立自身的品牌和形象。就企业发展而言,我当然更希望绿色网吧能够规范地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资金缺乏无疑是一个关键缺口,我们一直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关注和扶持,共同谋求发展。”
  而对于迟迟没有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的地方来说,资金缺乏更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
  记者从吉林市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那里了解到,尽管吉林省大力推广建立绿色连锁网吧,但目前吉林市还没有一家绿色网吧,首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缺乏。绿色网吧对设备、运营和管理的要求要比普通网吧高得多,资金投入多,但是它面向的却是没有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这要求网吧经营者少收甚至不收费,因而它的开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公益心和责任心。然而目前吉林市网吧收费已经很低,大概在一元左右,能够维持网吧的正常运转已经很不容易。企业资金力量不强,经营者当然不愿意承担开设绿色网吧的重任。因此,尽管社会需求很高,绿色网吧的推广还有待时机。
  长沙是国内较早一批开设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城市,记者采访了长沙市文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要因地制宜,并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推广。
法律保障经营者尤为关注
  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但对绿色网吧的经营和发展,管理者和经营者更加关心的是法律问题。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由个体或单位经营的绿色网吧也是营业场所,这是否与条例规定相矛盾呢?
  成都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坦言,现在营业性绿色网吧尚处于试点阶段,有政府的批准;一旦试点工作结束,绿色网吧的经营又与《条例》矛盾,那真不知该何去何从。昆明一家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绿色网吧的建立是经过地方政府部门许可并受其严格监管的,就现阶段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担心法律问题,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说,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是他们最大的困扰。“我们力求将各种隐患降到最低,营业至今从未受到一起投诉,发生一起事故。这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但要发展下去必然需要得到法律明确的认可,这是我们最大的困扰。如果没有法律保障,即使有足够的发展资金,也必然举步维艰。”
  经营绿色网吧是否与法律规定矛盾?绿色网吧有无法律保障?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的专家,他们普遍认为营业性质的绿色网吧与《条例》之间并不矛盾。
  中青网协主任邵德海说,《条例》意在“堵”,而绿色网吧意在“疏”;在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方面,二者并非矛盾而是互补。同时,他表示在《条例》出台已七年后的今天,家长和社会对网吧和网络游戏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更多解决或减轻网瘾的办法,政府部门也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法规和管理措施。在这种有利环境下,应对条例进行适当的修改,有条件地对未成年人开放,或者出台新的法规鼓励建设专门服务于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博士郭开元则认为,绿色网吧与一般的营业场有所不同,应区别对待。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规定采取了堵疏结合的办法。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这一规定实则将绿色网吧与营业性网吧予以区别,因此对于绿色网吧的管理不适用《条例》。
  专家们的话或许可以减少网吧经营者的顾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律保障的问题,还有待经营者、管理者、立法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目前绿色网吧的发展,邵德海也给出建议。
  他说,绿色网吧是一个面对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走市场不能脱离这一主线,这就要求经营者一方面要有合理的收费政策,一方面要寓教于乐。网吧内容和上网制度的管理,要严格且合理,以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还要做好社会救济以及学校、网吧间的联动。对于沉迷于网络的孩子,网吧业主应该及时联系社会救助机构参与其中,帮助其摆脱网瘾;条件较好的网吧,还可以与一些学校互动,既能够提供较好的网络教育资源,又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PCOS系统下载站:http://zhuangji.wang

签到天数: 77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09-9-10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探索绿色网吧经营之路

近日,记者来到昆明一家连锁网吧,一进门就看到十多个小学生在津津有味地上网。未成年人怎么能进入网吧?原来这家网吧早在2007年末就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开辟了绿色上网专区,专门对未成年人开放。记者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了解到,除云南外,上海、江苏、四川、湖南等多个省市也有这种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绿色网吧。  其实绿色网吧的概念并不新鲜。2004年,有关部门就开始在依托中小学网络教室和城市社区青少年网络教室的基础上,主动设立可供青少年上网的、与成人网吧相区分的绿色网吧、阳光网吧。当时这些绿色网吧几乎全由政府出资,是非营业性的,未成年人可以凭学生证免费上网,一时引起社会各界好评。但这种绿色网吧很快陷入尴尬的境地:不断的资金和人力投入给政府造成负担,覆盖率有限;大部分公益网吧设备较为老旧,规模也较小,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公益网吧多设在学校、图书馆等场所,上网不方便,网络内容也不够丰富,很难吸引学生。针对这些困难,地方政府开始考虑将建立绿色网吧的相关责任移交一部分给网络经营场所,逐渐批准部分管理规范、经营情况良好的营业性网吧建立绿色上网专区,由此才出现了记者此前看到的一幕。
  网吧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能够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吗?记者从地方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网吧经营者那里了解到,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安全、健康地上网,他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由网络管理部门对提出申请的营业场所的日常经营情况和经营地点进行严格考核,把好头关;对于考察合格,批准成立绿色专区的网吧认真监管、及时反馈。其次,网吧经营者主动控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2-3个小时后电脑自动关闭;使用先进的屏蔽技术,过滤不良信息和网站;与学生家长和学校通过短信及时沟通,确保学生上网时,家长能在第一时间知晓。记者走访了几家绿色连锁网吧,发现这些网吧无论是上网环境还是计算机软、硬件配置都让学生比较满意。为了丰富学生的上网内容,经营者还聘请专业人员每隔几十分钟就给学生们讲一些计算机常识,寓教于乐。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他们正计划和动漫公司合作,建立专门适合未成年人的娱乐网站。
  记者在网吧内随机采访几位学生和陪同前来的家长。一位学生家长说,“其实我们家有电脑,但是总不能‘监视’孩子上网,倒不如让孩子来这儿更省心。”几位正在兴致勃勃地玩益智游戏的学生告诉记者,这里离他们家很近,所以他们经常结伴来上网,比一个人在家上网热闹多了。
虽然得到了大部分学生、家长的肯定,绿色网吧的经营和推广却并非易事。
  推广难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
  虽然这种由企业开设的绿色网吧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然而推广起来却很艰难,首要的问题便是资金。
  记者采访了几家绿色网吧的经营者,他们普遍表示,虽然目前的运营情况看似良好,但实际一直处于不盈利甚至亏损的状态。昆明一家绿色网吧经营者说,“我是商人,但是在取得一定成就后也希望回馈社会。我们主动申请开设绿色上网专区,初衷是希望通过这种对社会的回馈,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上网环境,并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重新树立起网吧行业的正面形象,给社会带来好的影响。所以现在对未成年人上网的收费大概是成年人的一半,但绿色上网专区运营成本远远高于一般网吧,长此下去当然难以为继。”成都一家网吧经营者则明确地表示,“我想参与这种尝试和建设,树立自身的品牌和形象。就企业发展而言,我当然更希望绿色网吧能够规范地走向市场化和产业化。资金缺乏无疑是一个关键缺口,我们一直希望政府能够给予关注和扶持,共同谋求发展。”
  而对于迟迟没有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的地方来说,资金缺乏更是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
  记者从吉林市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那里了解到,尽管吉林省大力推广建立绿色连锁网吧,但目前吉林市还没有一家绿色网吧,首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缺乏。绿色网吧对设备、运营和管理的要求要比普通网吧高得多,资金投入多,但是它面向的却是没有经济收入的未成年人,这要求网吧经营者少收甚至不收费,因而它的开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公益心和责任心。然而目前吉林市网吧收费已经很低,大概在一元左右,能够维持网吧的正常运转已经很不容易。企业资金力量不强,经营者当然不愿意承担开设绿色网吧的重任。因此,尽管社会需求很高,绿色网吧的推广还有待时机。
  长沙是国内较早一批开设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城市,记者采访了长沙市文化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她表示开设营业性绿色网吧要因地制宜,并不是每个地方都适合推广。
法律保障经营者尤为关注
  资金缺乏是一道门槛,但对绿色网吧的经营和发展,管理者和经营者更加关心的是法律问题。2002年11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由个体或单位经营的绿色网吧也是营业场所,这是否与条例规定相矛盾呢?
  成都文化市场的一位负责人坦言,现在营业性绿色网吧尚处于试点阶段,有政府的批准;一旦试点工作结束,绿色网吧的经营又与《条例》矛盾,那真不知该何去何从。昆明一家网吧经营者告诉记者,绿色网吧的建立是经过地方政府部门许可并受其严格监管的,就现阶段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担心法律问题,但从长远的发展来说,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是他们最大的困扰。“我们力求将各种隐患降到最低,营业至今从未受到一起投诉,发生一起事故。这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得到政府部门的认可。但要发展下去必然需要得到法律明确的认可,这是我们最大的困扰。如果没有法律保障,即使有足够的发展资金,也必然举步维艰。”
  经营绿色网吧是否与法律规定矛盾?绿色网吧有无法律保障?就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的专家,他们普遍认为营业性质的绿色网吧与《条例》之间并不矛盾。
  中青网协主任邵德海说,《条例》意在“堵”,而绿色网吧意在“疏”;在引导青少年健康上网方面,二者并非矛盾而是互补。同时,他表示在《条例》出台已七年后的今天,家长和社会对网吧和网络游戏已经有了深入的了解和更多解决或减轻网瘾的办法,政府部门也出台了多项有针对性的法规和管理措施。在这种有利环境下,应对条例进行适当的修改,有条件地对未成年人开放,或者出台新的法规鼓励建设专门服务于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博士郭开元则认为,绿色网吧与一般的营业场有所不同,应区别对待。2006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规定采取了堵疏结合的办法。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这一规定实则将绿色网吧与营业性网吧予以区别,因此对于绿色网吧的管理不适用《条例》。
  专家们的话或许可以减少网吧经营者的顾虑,但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律保障的问题,还有待经营者、管理者、立法者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对于目前绿色网吧的发展,邵德海也给出建议。
  他说,绿色网吧是一个面对没有收入来源的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走市场不能脱离这一主线,这就要求经营者一方面要有合理的收费政策,一方面要寓教于乐。网吧内容和上网制度的管理,要严格且合理,以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还要做好社会救济以及学校、网吧间的联动。对于沉迷于网络的孩子,网吧业主应该及时联系社会救助机构参与其中,帮助其摆脱网瘾;条件较好的网吧,还可以与一些学校互动,既能够提供较好的网络教育资源,又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
PCOS系统下载站:http://zhuangji.wang

本版积分规则